澳洲打工度假去 外交部呼籲:開車上路前應確定保險有效

更新日期:2008/07/04 12:51 記者王宗銘台北報導

外交部4日上午舉行返國述職館長與媒體茶敘,駐澳大利亞代表林松煥呼籲國人,在前往澳洲進行打工度假時,應確定自身保險在停留時間有效,也注意到開車安全與遵守當地法令;此外,年輕人不要被毒梟利用而造成終身遺憾。

 

在今天的返國述職館長與媒體茶敘中,共有駐教廷特任大使杜筑生、駐巴拿馬大使侯平福、駐布吉納法索大使陶文隆、駐澳大利亞代表林松煥、駐吉達處長邱久炎、駐慕尼黑處長朱建松、駐愛丁堡處長程其蘅、駐多倫多處長謝武樵、駐西雅圖處長陳俊明、駐布里斯本處長田中光等人出席。

 

田中光向媒體表示,我國與澳洲簽署的打工度假協定中,規定前往澳洲的國人必須有半年的保險才能核發簽證,不過,外館發現有部份人士保險在半年到期而延長加簽時,往往可能因為省錢,而未再加辦保險的情形。

 

他說,加上國人在澳洲開車出遊往往可能不熟悉當地駕車方式以及高速行車,因此出了意外卻無保險時,讓當事人困擾。

 

田中光說,外館除了盡力照顧外,還是希望呼籲年輕朋友應了解當地車況、確認保險有效以及隨時擁有外館緊急連絡方式,這樣才能有愉快的打工度假假期。

 

林松煥也表示,在前往澳洲進行打工度假時,應確定自身保險在停留時間有效,也注意到開車安全與遵守當地法令。

 

此外,林松煥還提醒,年輕人不要因為被免費觀光所誘惑,被毒梟利用而造成終身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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